星期六, 5月 22, 2010
白色夾竹桃:女人的故事。
「白色夾竹桃」是我很想爭取到一次試讀機會,還好,爭取到了!
翻開書皮,看到了第一篇導讀文中的一段文字:「...很難想像走過這麼多悲慘經驗的青少女,還可以存活下來,不發瘋不自殘或傷人。開始擔心這會不會是一本做作、令人討厭的書,也懷疑起自己選書的眼光。
看完後,覺得真的好看。一本將女兒與母親之間的感情與糾結描寫得很動人、很錐心刺骨的小說!孤獨的女人孤獨地生下女兒雅絲卓,在盡力照顧這個孩子並用自己相信的方式教育她成為一個不容易受傷的女孩外,自己仍奮不顧身地想要抓住自由的尾巴,之後被關進牢房、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在外面的女兒卻成為她唯一的自由;而為了自己生存奮鬥的雅絲卓對於母親遠在天邊卻還是堅持與她連絡、並深深影響她生命感到又珍惜又想掙脫。
雅絲卓在邁入十八歲前的幾年經歷過幾個寄宿家庭,每一個家庭的女人對雅絲卓來說都是學習,而在作者描述這些寄宿家庭與雅絲卓的互動中,讀者看到了各式各樣社會化的女人,享受父權體制中性別關係為自己帶來些微優勢的奧莉薇亞、困在父權體制中對自己喪失信心的克萊兒、用力在父權體制中爭取自己雙手能擁有的絲塔、以及無力突破而成為父權體制幫兇的瑪薇兒,都是每一個女人在這個父權社會中的某個面向,每一個女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個人生的時刻裡變成某一個雅絲卓的母親。
近幾年來對於母女之間的感情多樣性與複雜性開始有了興趣,「白色夾竹桃」除了提供我很多機會思考相關議題外,小說本身的故事也讓我很受感動。
內容介紹:http://blog.roodo.com/dali_novel/archives/12093449.html
星期一, 4月 19, 2010
花最少時間看完的一本小說:《彼岸的女兒》
最近生活煩躁,有個晚上躺在床上想睡卻睡不著,腦袋瓜裡一大堆訊息轉來轉去,忽然想到上幾個星期報名參加《彼岸的女兒》試讀活動的試讀本已經寄來了,就乾脆起身,拿起來翻個幾頁,希望能把眼睛搞累,自然睡去。
結果,原本的睡不著,變成了不甘願睡著。《彼岸的女兒》有著章回小說的hook,勾著我一頁一頁往下閱讀,一回神,發現自己已經看了將近一半,也發現時間已經來到凌晨三點半,隔天七點就要起床的我,強迫自己闔上試讀本、關上燈、閉上眼,進入夢鄉。
那天晚上,《彼岸的女兒》中裡面的兩位女主角 -- 葛蕾絲與希薇 -- 陪著我入睡。隔天,我就把這本超過四百頁的小說看完了,一塊蛋糕。
這是一本非常容易閱讀的小說,其中葛蕾絲的角色特別讓我著迷。她是一個為了女兒奉獻自己生活的母親。四歲女兒希薇在堅持自己意見、毫不理會葛蕾絲的想法時,有好幾次我都想要跳進書裡面跟希薇對話:「希薇,讓你媽休息一下!」但是葛蕾絲每一次都不像我的想像,她只是離開現場,讓自己安靜、冷靜下來,繼續為她的寶貝女兒付出。但是她與亞當之間淡淡的、偶爾出現的情愫,卻嘗試不斷提醒讀者(也提醒她自己)她需要懂得學會照顧自己。身為女性主義者,我對於各式各樣不同的母親形象很有興趣,看到像葛蕾絲這樣的母親,不禁讓我想到我自己的母親、不禁讓我想起我身邊現在的母親,是不是也像葛蕾絲一般有這麼一點點地照顧自己,或只是不斷地掏空生命?
媽,盡情地去打牌吧!請多愛自己一點~
星期五, 6月 05, 2009
男人有權利養小孩,就跟女人一樣!
接觸性別議題差不多十年了,常常有人會誤解念性別研究或是女性研究的我與同伴,認為我們是女性沙文主義者,只關心女性的權力/權益,男人去死沒關係。
我從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女人應該掙得自己應得的,好好享受自己的權利,就像男人一樣。像男人一樣享受權利並不代表要像男人一樣,沒有一個人應該要像另外一個人一樣,但是兩個人能夠享受權利的權力應該一樣。
下面是一件再不關心就來不及的事:
被綁架到台灣的瑞典女兒
Gustaf
我的兩個女兒, 9歲的Minna和6歲的Nicole,在事前完全沒有任何預兆下,於2008年11月3日和他們的媽媽Jennifer一起失蹤。
我跟Jennifer是在2006離婚的,在離婚後的兩年期間,我和Jennifer輪流帶孩子。
在11月3日那一天,我一如往常的前往Jennifer家接孩子,但房子空無一人,我著急地打電話找Jennifer,卻沒人接電話,追問鄰居也沒知道他們的下落,我到處問、到處找,但卻一點線索也沒有,我報了警,才知道她們已離開瑞典,就這樣我失去了我最重要的寶貝們。
但我並不放棄,我走訪各個Jennifer可能去的國家,到了台灣的時候,我找到Jennifer的父母,他們告訴我他們不知Jennifer跟孩子在哪。
最後找到一位關鍵的代表和臺灣官方聯繫,我才知道到孩子們住在臺灣南部高雄,與Jennifer同住在她父母的家中。
起訴從1月開始,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我在臺灣的代理人和當地法院進行多次交涉,我現在只能經常通過電話和孩子們聯繫,但是我不被允許與孩子見面。
後來法院決定在6月11的法院判決前,我得到可以每兩週的週六和周日與孩子見面三小時,也是我最期待的3小時…
(更多訊息請看http://www.minna-nicole.com/)
下週四,高雄法院就會確認判決,
一個本來就有權利(無論是人權上或是法律上)照顧小孩的父親,在台灣法律與台灣人的眼中到底夠不夠格!
請用行動告訴我,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而不是一個海盜國家!
親愛的每一個人,
你也可以做些甚麼,把這件事正確無誤地告訴妳身邊所有的人,
談論這件事,讓身邊的人也關心這件事,
最後,在談論這件事的時候,若有人贊成台灣用這樣的行政暴力搶走別人照顧小孩的權利,
請你挺身而出,
捍衛正義,維護人權價值!
願公義如雨,傾盆而下。
我從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女人應該掙得自己應得的,好好享受自己的權利,就像男人一樣。像男人一樣享受權利並不代表要像男人一樣,沒有一個人應該要像另外一個人一樣,但是兩個人能夠享受權利的權力應該一樣。
下面是一件再不關心就來不及的事:
被綁架到台灣的瑞典女兒
Gustaf
我的兩個女兒, 9歲的Minna和6歲的Nicole,在事前完全沒有任何預兆下,於2008年11月3日和他們的媽媽Jennifer一起失蹤。
我跟Jennifer是在2006離婚的,在離婚後的兩年期間,我和Jennifer輪流帶孩子。
在11月3日那一天,我一如往常的前往Jennifer家接孩子,但房子空無一人,我著急地打電話找Jennifer,卻沒人接電話,追問鄰居也沒知道他們的下落,我到處問、到處找,但卻一點線索也沒有,我報了警,才知道她們已離開瑞典,就這樣我失去了我最重要的寶貝們。
但我並不放棄,我走訪各個Jennifer可能去的國家,到了台灣的時候,我找到Jennifer的父母,他們告訴我他們不知Jennifer跟孩子在哪。
最後找到一位關鍵的代表和臺灣官方聯繫,我才知道到孩子們住在臺灣南部高雄,與Jennifer同住在她父母的家中。
起訴從1月開始,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我在臺灣的代理人和當地法院進行多次交涉,我現在只能經常通過電話和孩子們聯繫,但是我不被允許與孩子見面。
後來法院決定在6月11的法院判決前,我得到可以每兩週的週六和周日與孩子見面三小時,也是我最期待的3小時…
(更多訊息請看http://www.minna-nicole.com/)
下週四,高雄法院就會確認判決,
一個本來就有權利(無論是人權上或是法律上)照顧小孩的父親,在台灣法律與台灣人的眼中到底夠不夠格!
請用行動告訴我,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而不是一個海盜國家!
親愛的每一個人,
你也可以做些甚麼,把這件事正確無誤地告訴妳身邊所有的人,
談論這件事,讓身邊的人也關心這件事,
最後,在談論這件事的時候,若有人贊成台灣用這樣的行政暴力搶走別人照顧小孩的權利,
請你挺身而出,
捍衛正義,維護人權價值!
願公義如雨,傾盆而下。
星期四, 6月 04, 2009
《血色童話》:跨種族、跨性別、跨年代的愛情。
好友小勤最近總算分享了她二月看【崖上的波妞】的心得,本來一直想要跟她一起去看,可是世事難料,最後我沒趕上。
雖然沒有票房支持【崖上的波妞】,但是裡面探討的「真愛」卻是我誠心誠意支持的。約莫十五年前,我還是個國中生的時候,就很認真地看待班上的班對們,這樣的認真,在當時反而被他們嗤之以鼻。但我還是堅持相信「愛」的單純、純淨與無所求跟面對愛情時的年齡沒有關係,甚至,年紀越大,反而顧慮越多。
上了大學,看到異性戀主宰社會思惟及其限制,慢慢了解愛情也應該是不分性別的,如果我不應該因為一個人的家產而愛上他,那我怎麼能夠只因為她的性別而不愛她呢?破除異性戀主流價值觀,我的愛情選項更多元也更豐富了!
唸了研究所後,我的愛情觀更加突破。我原本對於跨文化、跨種族或跨語言的愛情非常不看好,總覺得一個不知道為什麼綠豆摔死後會變成綠豆碰的人,怎麼可能跟我牽手走一輩子呢?(就像小勤曾睿智地說過:「在英文裡,我是個沒有幽默感的人。」)但是看到身邊很多外文系的朋友、同學似乎都能幸福地與外國人、外籍人用外語好好地談戀愛生活,我也就跳出了井口,不再當井底之蛙。
最近看了一本小說:《血色童話》。會想看這本書是因為它是吸血鬼的故事,我對於吸血鬼很著迷,就像很多人一樣。[刀鋒戰士]是我的社會學啟蒙電影之一;[吸血鬼:真愛不死]則讓我知道音樂在電影中扮演了多重要角色。吸血鬼透過交換體液得到生命、重回青春更是引起我無限的想像!《血色童話》就是一部討論跨種族、跨性別、跨年代的愛情故事,主角是一個在學校備受欺凌的青少年,他的生活與生命在認識、愛上了一個背景不詳、年齡不詳、甚至性別也不詳的鄰居後起了大大的改變,他變得更勇敢,勇敢為自己爭取、也勇敢為別人承擔。在無法得到大人,甚至是世人,認同的時候,一個法律定義上還沒有「行為能力」的青少年到底能為自己的愛情付出多少,是在讀這本書時很大的感動,更讓電視新聞中理當應該相愛、卻為了錢財仇視對方的家人、朋友顯得格外醜陋。另外,我認為出版社定義這本書為「一本以鬼魅和血腥包裝的純愛小說」真的是定義得很好,因為書中的殺戮場景在在反差出這對伴侶間的純愛,就如用柔美的交響樂包裝殘酷的暴力電影一樣。
最後,看完了這本書,關於愛情,我呼應這本書的最後一句話,年輕、單純的愛情,果然不一樣。
雖然沒有票房支持【崖上的波妞】,但是裡面探討的「真愛」卻是我誠心誠意支持的。約莫十五年前,我還是個國中生的時候,就很認真地看待班上的班對們,這樣的認真,在當時反而被他們嗤之以鼻。但我還是堅持相信「愛」的單純、純淨與無所求跟面對愛情時的年齡沒有關係,甚至,年紀越大,反而顧慮越多。
上了大學,看到異性戀主宰社會思惟及其限制,慢慢了解愛情也應該是不分性別的,如果我不應該因為一個人的家產而愛上他,那我怎麼能夠只因為她的性別而不愛她呢?破除異性戀主流價值觀,我的愛情選項更多元也更豐富了!
唸了研究所後,我的愛情觀更加突破。我原本對於跨文化、跨種族或跨語言的愛情非常不看好,總覺得一個不知道為什麼綠豆摔死後會變成綠豆碰的人,怎麼可能跟我牽手走一輩子呢?(就像小勤曾睿智地說過:「在英文裡,我是個沒有幽默感的人。」)但是看到身邊很多外文系的朋友、同學似乎都能幸福地與外國人、外籍人用外語好好地談戀愛生活,我也就跳出了井口,不再當井底之蛙。
最近看了一本小說:《血色童話》。會想看這本書是因為它是吸血鬼的故事,我對於吸血鬼很著迷,就像很多人一樣。[刀鋒戰士]是我的社會學啟蒙電影之一;[吸血鬼:真愛不死]則讓我知道音樂在電影中扮演了多重要角色。吸血鬼透過交換體液得到生命、重回青春更是引起我無限的想像!《血色童話》就是一部討論跨種族、跨性別、跨年代的愛情故事,主角是一個在學校備受欺凌的青少年,他的生活與生命在認識、愛上了一個背景不詳、年齡不詳、甚至性別也不詳的鄰居後起了大大的改變,他變得更勇敢,勇敢為自己爭取、也勇敢為別人承擔。在無法得到大人,甚至是世人,認同的時候,一個法律定義上還沒有「行為能力」的青少年到底能為自己的愛情付出多少,是在讀這本書時很大的感動,更讓電視新聞中理當應該相愛、卻為了錢財仇視對方的家人、朋友顯得格外醜陋。另外,我認為出版社定義這本書為「一本以鬼魅和血腥包裝的純愛小說」真的是定義得很好,因為書中的殺戮場景在在反差出這對伴侶間的純愛,就如用柔美的交響樂包裝殘酷的暴力電影一樣。
最後,看完了這本書,關於愛情,我呼應這本書的最後一句話,年輕、單純的愛情,果然不一樣。
星期二, 11月 11, 2008
「我不是溫室花朵,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最近「野草莓運動」正在進行中。
我對集會遊行法沒有清楚概念,只知道它是一部表面上給人民自由、卻限制人民自由的法。但是,在不瞭解相關法規的狀況下,我還是絕對相信每一個人民都應該有體制內與體制外抒發自己想法的自由,因為所謂「在體制內」就已經代表不完全的自由了。
前天或昨天看到公視的「有話好說」討論此一學運,主持人引用了一封投書,裡面忿忿不平地寫著:你們要有集會的權力,那我們安安靜靜、本本份份、每天上班下班的人就沒有安全方便的路權嗎?(因為沒有逐字記起來,所以沒有用引號)我不禁在想,這跟我每天思考的性別與權力議題真的是一模一樣,有權力的人總是很容易感受到自己的權力受到威脅,男人在談性別平等的時候,總愛說「我們男人也是受了很多委屈」等等的言論,卻沒想到,女人一直到一兩百年前從來沒有過權力「說說」自己受的委屈。今天所謂「安安靜靜、本本份份、每天上班下班」的這群人,是否想過,你只因為你有錢、你有車、你負擔得起大眾運輸工具、你有一份工作、你得要出門工作維持家計這個看似「偉大」的理由,就讓其他人沒有辦法享受完全路權,這樣合理嗎?要說路權,為什麼我身為一個人,需要為了你們這些開車及坐車的人等紅綠燈?過天橋?走地下道?為什麼我要承擔有可能會不小心被撞死的風險?為什麼我不能自由地享受我的路權?更重要的,我們都應該問問,為什麼從來沒有人提過這樣的疑問?
台灣這個父權、資本社會近十年來已經變得太過安逸,政府不需理會人民的理想,只理會有錢人的需求,怎麼讓人民變得更有錢是它的唯一課題,至於怎麼樣讓人民變得更幸福、更平安、更健康似乎已經沒有人再提起。當我們只看到利益,只追求、並希望成為金字塔的頂端,就不會有公平與正義,因為踐踏別人的屍體往上爬變得理所當然,就像樂生、就像猶太人、就像女人。
去年的九月十二日早上九點二十七分,我寫了一些文字,寄給了我身邊的人:
是的,今天,就是現在,
樂生正在被拆。



願我們的後代原諒我們,
因為我們眼睜睜地讓這一塊歷史在我們手上消失;
願我們的樂生居民原諒我們,
因為我們只會藍綠種族對立,卻不願為他們要求犯下錯誤的政府將樂生議題放在口舌之戰之前;
願我們的社會青年原諒我們,
因為當我們一方面口口聲聲要求年輕人要關心政治、不要只把利益放在心中時,另一方面,我們卻把他們的訴求當放屁;
願我們將來能夠原諒自己,
因為今天,我們為了利益、為了方便,選擇沈默。 因為今天,我們放棄了公理與正義。
在我們為了利益與金錢放棄青年這麼久之後,也該是時候了,是她們發聲的時候了,是聽進他們意見的時候了,更是反省我們的自大與無知的時候了。
我對集會遊行法沒有清楚概念,只知道它是一部表面上給人民自由、卻限制人民自由的法。但是,在不瞭解相關法規的狀況下,我還是絕對相信每一個人民都應該有體制內與體制外抒發自己想法的自由,因為所謂「在體制內」就已經代表不完全的自由了。
前天或昨天看到公視的「有話好說」討論此一學運,主持人引用了一封投書,裡面忿忿不平地寫著:你們要有集會的權力,那我們安安靜靜、本本份份、每天上班下班的人就沒有安全方便的路權嗎?(因為沒有逐字記起來,所以沒有用引號)我不禁在想,這跟我每天思考的性別與權力議題真的是一模一樣,有權力的人總是很容易感受到自己的權力受到威脅,男人在談性別平等的時候,總愛說「我們男人也是受了很多委屈」等等的言論,卻沒想到,女人一直到一兩百年前從來沒有過權力「說說」自己受的委屈。今天所謂「安安靜靜、本本份份、每天上班下班」的這群人,是否想過,你只因為你有錢、你有車、你負擔得起大眾運輸工具、你有一份工作、你得要出門工作維持家計這個看似「偉大」的理由,就讓其他人沒有辦法享受完全路權,這樣合理嗎?要說路權,為什麼我身為一個人,需要為了你們這些開車及坐車的人等紅綠燈?過天橋?走地下道?為什麼我要承擔有可能會不小心被撞死的風險?為什麼我不能自由地享受我的路權?更重要的,我們都應該問問,為什麼從來沒有人提過這樣的疑問?
台灣這個父權、資本社會近十年來已經變得太過安逸,政府不需理會人民的理想,只理會有錢人的需求,怎麼讓人民變得更有錢是它的唯一課題,至於怎麼樣讓人民變得更幸福、更平安、更健康似乎已經沒有人再提起。當我們只看到利益,只追求、並希望成為金字塔的頂端,就不會有公平與正義,因為踐踏別人的屍體往上爬變得理所當然,就像樂生、就像猶太人、就像女人。
去年的九月十二日早上九點二十七分,我寫了一些文字,寄給了我身邊的人:
是的,今天,就是現在,
樂生正在被拆。



願我們的後代原諒我們,
因為我們眼睜睜地讓這一塊歷史在我們手上消失;
願我們的樂生居民原諒我們,
因為我們只會藍綠種族對立,卻不願為他們要求犯下錯誤的政府將樂生議題放在口舌之戰之前;
願我們的社會青年原諒我們,
因為當我們一方面口口聲聲要求年輕人要關心政治、不要只把利益放在心中時,另一方面,我們卻把他們的訴求當放屁;
願我們將來能夠原諒自己,
因為今天,我們為了利益、為了方便,選擇沈默。 因為今天,我們放棄了公理與正義。
在我們為了利益與金錢放棄青年這麼久之後,也該是時候了,是她們發聲的時候了,是聽進他們意見的時候了,更是反省我們的自大與無知的時候了。
我已經睜開眼了
撐過甦醒的疼痛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們背叛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背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們背叛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背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
加油!草莓們,別再讓我們這些芭樂荔枝霸佔你們成長、蔓延甚至是腐爛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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