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5月 22, 2010

白色夾竹桃:女人的故事。


「白色夾竹桃」是我很想爭取到一次試讀機會,還好,爭取到了!

翻開書皮,看到了第一篇導讀文中的一段文字:「...很難想像走過這麼多悲慘經驗的青少女,還可以存活下來,不發瘋不自殘或傷人。開始擔心這會不會是一本做作、令人討厭的書,也懷疑起自己選書的眼光。

看完後,覺得真的好看。一本將女兒與母親之間的感情與糾結描寫得很動人、很錐心刺骨的小說!孤獨的女人孤獨地生下女兒雅絲卓,在盡力照顧這個孩子並用自己相信的方式教育她成為一個不容易受傷的女孩外,自己仍奮不顧身地想要抓住自由的尾巴,之後被關進牢房、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在外面的女兒卻成為她唯一的自由;而為了自己生存奮鬥的雅絲卓對於母親遠在天邊卻還是堅持與她連絡、並深深影響她生命感到又珍惜又想掙脫。

雅絲卓在邁入十八歲前的幾年經歷過幾個寄宿家庭,每一個家庭的女人對雅絲卓來說都是學習,而在作者描述這些寄宿家庭與雅絲卓的互動中,讀者看到了各式各樣社會化的女人,享受父權體制中性別關係為自己帶來些微優勢的奧莉薇亞、困在父權體制中對自己喪失信心的克萊兒、用力在父權體制中爭取自己雙手能擁有的絲塔、以及無力突破而成為父權體制幫兇的瑪薇兒,都是每一個女人在這個父權社會中的某個面向,每一個女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個人生的時刻裡變成某一個雅絲卓的母親。

近幾年來對於母女之間的感情多樣性與複雜性開始有了興趣,「白色夾竹桃」除了提供我很多機會思考相關議題外,小說本身的故事也讓我很受感動。

內容介紹:http://blog.roodo.com/dali_novel/archives/12093449.html

星期六, 4月 24, 2010

六年五個月。

還沒離職前我有很多離職後心情的假設:我會不會其實很不捨?我會不會在勵馨才能做我想做的事?我下一份工作會不會其實根本比不上我在勵馨的工作?會不會其實我根本找不到下一份工作?

昨天正式離開勵馨基金會,只有一個「爽」字可以形容我的心情!

我的代理主管跟我說我昨天打完卡後就可以不用進辦公室,雖然其實我剩餘的年假並不夠,但是我還是可以拿到全額的薪水。他說,因為星期一早上時間很短,他可能很忙,離職程序可能會跑不完。

我沒有什麼警覺,直到人資督導用一樣的方式處理我同事前一天才遞出的辭呈,她也跟這位同事說,雖然她年只剩五天半,但是她下週一交接完後,就不需要再進辦公室了,機構願意用捐款人的捐款多給她好幾天假期,她可以好好休息。

休息什麼?

我想機構在資遣了我們的主管後,一直很擔心我們部門的同事起而反之,過去這十天,我某一位同事與我對機構與執行長透過執行長設立的「執行長信箱」提出了很多質疑與問題,其實並不是想要造反,只是之前透過主管提出的質疑還沒有被解決,很希望能在自己離開前解決一些心中疑惑。十天,十封信。我不間斷地堅持每天早上七點起床寫信,一天一信直接諫言執行長,她則是針對自己四個月前提出的人事紛爭一案被擱置而再次申訴,卻沒有任何一個正面回應。

我想,他們覺得他們累了,我們也應該累了。

的確,是很累,堅持自己的信念真的很累。累到他們有意圖、政治性地提供我多半天的支薪休假,我都沒有警覺性。

身為奸商的爸爸剛知道我要離職時,一貫地認為我是小孩子,吃不了苦,後來聽到我要離職的原因後,他為我過去的六年五個月下了個註解:助紂為虐。

離開了。爽!

PS. 昨天我只花了二十分鐘就完成離職程序了。

星期一, 4月 19, 2010

花最少時間看完的一本小說:《彼岸的女兒》

最近生活煩躁,有個晚上躺在床上想睡卻睡不著,腦袋瓜裡一大堆訊息轉來轉去,忽然想到上幾個星期報名參加《彼岸的女兒》試讀活動的試讀本已經寄來了,就乾脆起身,拿起來翻個幾頁,希望能把眼睛搞累,自然睡去。
結果,原本的睡不著,變成了不甘願睡著。《彼岸的女兒》有著章回小說的hook,勾著我一頁一頁往下閱讀,一回神,發現自己已經看了將近一半,也發現時間已經來到凌晨三點半,隔天七點就要起床的我,強迫自己闔上試讀本、關上燈、閉上眼,進入夢鄉。
那天晚上,《彼岸的女兒》中裡面的兩位女主角 -- 葛蕾絲與希薇 -- 陪著我入睡。隔天,我就把這本超過四百頁的小說看完了,一塊蛋糕。
這是一本非常容易閱讀的小說,其中葛蕾絲的角色特別讓我著迷。她是一個為了女兒奉獻自己生活的母親。四歲女兒希薇在堅持自己意見、毫不理會葛蕾絲的想法時,有好幾次我都想要跳進書裡面跟希薇對話:「希薇,讓你媽休息一下!」但是葛蕾絲每一次都不像我的想像,她只是離開現場,讓自己安靜、冷靜下來,繼續為她的寶貝女兒付出。但是她與亞當之間淡淡的、偶爾出現的情愫,卻嘗試不斷提醒讀者(也提醒她自己)她需要懂得學會照顧自己。身為女性主義者,我對於各式各樣不同的母親形象很有興趣,看到像葛蕾絲這樣的母親,不禁讓我想到我自己的母親、不禁讓我想起我身邊現在的母親,是不是也像葛蕾絲一般有這麼一點點地照顧自己,或只是不斷地掏空生命?
媽,盡情地去打牌吧!請多愛自己一點~ 

星期日, 3月 28, 2010

身為一個捐款窮人

我一直記著一句進非營利機構後才聽過的話:把自己照顧好後再照顧別人。

約四五年前的某天晚上約莫九點時,我跟一個同事走在台北車站附近,看到一個男人公然出手打他身邊的女伴,而他們的朋友也似乎不想惹麻煩地沒有介入,只在旁邊有一句沒一句地試圖叫那使用暴力的男人停手,不過他當然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我跟我朋友走向他們,跟他們說我們是基金會的人,現在可以馬上打電話給警察,那個男人繼續向女人叫囂,旁邊的朋友則試著告訴我們,他們只是在溝通。我朋友拿出手機打了110,我則拿出名片給那個女人,跟她說請她隨時打電話過來。等到她跟我們確認她不會有事後,我朋友掛掉跟警察的通話,我們才離開現場。

隔天,我跟另一位社工同事說起這件事,他只問我:你當下有保護自己、確認自己是安全的嗎?

我愣住了,不知道該說什麼。沒有,我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安全。另外,我在無言之後想了幾天,在面對一個正在被打的女人時,「確認自己的安全」有多重要?昨天,我又想起這段往事。

這兩三個月以來,為了因應接下來的離職生活,尤其最近又想存下一筆錢去瑞士探望剛生完小孩的凱特,我的手頭不是很寬裕,昨天看到了苦勞網的勸募信後,卻又想下載他們的捐款授權書。我都已經這麼窮了,還捐款給婦女新知跟苦勞網?這樣是不是有點太自不量力?四五年前的愣住、無言又爬進我的腦袋。

到底多好才是「好」?

我想了一下,我工作六年多來薪水增加了一萬塊,這一萬塊我都花到哪兒去了?我每個月買一些基金,也因為薪水增加為自己買了保險,我對生活的要求與需求隨著我的薪水增加而越來越高,新增加的錢馬上被新的需求搶下,搞得我可自由運用的金錢反而比剛開始工作的那一兩年更少,連每個月想固定捐款一千塊都得考慮再考慮,怎麼會這樣?

反過來想,如果我衝動地「不確定自己安全」、「不自量力」簽下這張捐款授權書後會怎樣?我每個月得更縮衣節食,要更縮減自己的慾望會怎樣?我會更不自由、更多負擔、為了省錢更疲累,那又會怎樣?

有時候,為了什麼把自己推向「更不自由」、「更多負擔」或是「更疲累」的狀態是需要一些勇氣跟衝動的。就像結婚一樣。

我還是來捐款吧。

星期三, 3月 10, 2010

水乾淨,魚就出來了。

今天看到一則只能搖頭說「唉」的新聞:
反同性戀權益14年 美參議員:我其實是同志
放上噗浪後,彥彥問我:「為什麼他自己是同志卻要反對同志?」我回答她:「這就是為什麼我只能歎氣的原因」。

我跟彥彥解釋了一些同志在這個異性戀中心思考的社會中所遇到的困難,跟她解釋「出櫃(come out of the closet)」在這個恐同的社會中,常常只有同時擁有資源及支持的人才能做的選擇,沒有資源及支持的人,只有選擇躲在櫃子裡才能享有比較不波折的人生,甚至是生命。彥彥又問我:「這個社會有這麼恐同嗎?我怎麼感受不出來?我身邊也很多同志啊!」我跟她說自己沒有被壓迫,常常無法看到別人被壓迫;還跟她說很多人是選擇性地出櫃,像是只跟朋友出櫃,面對家人及老闆的時候,則選擇繼續躲在櫃子裡。

彥彥恍然大悟地說:「對對對!他們都只跟朋友說!」接著又問我:「那為什麼要恐同呢?」

在我的觀察中,恐同是一種心理深層的恐懼,在同性戀被汙名化的社會中,人們極力撇清自己與同性戀的關係:「同性戀很好啊,只要不要愛上我就好」、「我尊重同性戀,但是不能發生在我家」、「同性戀是西方的東西」(語出印度聖雄甘地),這一切都是恐同的言語及思維,都在爭取自己與同性戀間空間的最大值。

這樣不友善的社會空間,讓同志想出櫃不敢出櫃,出櫃成功的,很多都是抱著必死/離開家/被解雇的決心。面對這樣痛苦的抉擇,我實在不忍再責怪艾希本:他某個程度只是個受害者。在異性戀架構下的同志,通常都過得很辛苦。

其實,水乾淨,魚就出來了。就看水哪時候乾淨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