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2月 07, 2010

還是沒來得及在12/06發文。。。

離上一篇文章已經隔了三個月又一天,這三個月內,我做了三份工作。(另一個算法是,過去這半年來,我做了五個工作。)

嘗試了半年,我還真得要汗顏地承認我沒辦法做單純賺錢的工作。我已經很努力地想要說服自己,「振興經濟」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或是「挑戰自己極限」真的很有趣,可是做啊做,還是一直提不起勁。我真是一個需要弱勢群眾才活得下去的人。唉。

除了體驗這樣的事實,現在的生活我無從挑剔,工作內容做得很開心,薪水三級跳,阿魯接得很順手、很有衝勁,另外,私領域也很完美,下班後有我自己的時間,性別讀書會持續進行,週末做做糕餅,或是偶爾打打羽毛球... 甚至我老母都很滿意她的生日禮物「iPad」,有一種要幫自己目前生命打「甲上」的衝動。

「甲上上」就等開自己的機構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