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3月 28, 2010

身為一個捐款窮人

我一直記著一句進非營利機構後才聽過的話:把自己照顧好後再照顧別人。

約四五年前的某天晚上約莫九點時,我跟一個同事走在台北車站附近,看到一個男人公然出手打他身邊的女伴,而他們的朋友也似乎不想惹麻煩地沒有介入,只在旁邊有一句沒一句地試圖叫那使用暴力的男人停手,不過他當然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我跟我朋友走向他們,跟他們說我們是基金會的人,現在可以馬上打電話給警察,那個男人繼續向女人叫囂,旁邊的朋友則試著告訴我們,他們只是在溝通。我朋友拿出手機打了110,我則拿出名片給那個女人,跟她說請她隨時打電話過來。等到她跟我們確認她不會有事後,我朋友掛掉跟警察的通話,我們才離開現場。

隔天,我跟另一位社工同事說起這件事,他只問我:你當下有保護自己、確認自己是安全的嗎?

我愣住了,不知道該說什麼。沒有,我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安全。另外,我在無言之後想了幾天,在面對一個正在被打的女人時,「確認自己的安全」有多重要?昨天,我又想起這段往事。

這兩三個月以來,為了因應接下來的離職生活,尤其最近又想存下一筆錢去瑞士探望剛生完小孩的凱特,我的手頭不是很寬裕,昨天看到了苦勞網的勸募信後,卻又想下載他們的捐款授權書。我都已經這麼窮了,還捐款給婦女新知跟苦勞網?這樣是不是有點太自不量力?四五年前的愣住、無言又爬進我的腦袋。

到底多好才是「好」?

我想了一下,我工作六年多來薪水增加了一萬塊,這一萬塊我都花到哪兒去了?我每個月買一些基金,也因為薪水增加為自己買了保險,我對生活的要求與需求隨著我的薪水增加而越來越高,新增加的錢馬上被新的需求搶下,搞得我可自由運用的金錢反而比剛開始工作的那一兩年更少,連每個月想固定捐款一千塊都得考慮再考慮,怎麼會這樣?

反過來想,如果我衝動地「不確定自己安全」、「不自量力」簽下這張捐款授權書後會怎樣?我每個月得更縮衣節食,要更縮減自己的慾望會怎樣?我會更不自由、更多負擔、為了省錢更疲累,那又會怎樣?

有時候,為了什麼把自己推向「更不自由」、「更多負擔」或是「更疲累」的狀態是需要一些勇氣跟衝動的。就像結婚一樣。

我還是來捐款吧。

星期三, 3月 10, 2010

水乾淨,魚就出來了。

今天看到一則只能搖頭說「唉」的新聞:
反同性戀權益14年 美參議員:我其實是同志
放上噗浪後,彥彥問我:「為什麼他自己是同志卻要反對同志?」我回答她:「這就是為什麼我只能歎氣的原因」。

我跟彥彥解釋了一些同志在這個異性戀中心思考的社會中所遇到的困難,跟她解釋「出櫃(come out of the closet)」在這個恐同的社會中,常常只有同時擁有資源及支持的人才能做的選擇,沒有資源及支持的人,只有選擇躲在櫃子裡才能享有比較不波折的人生,甚至是生命。彥彥又問我:「這個社會有這麼恐同嗎?我怎麼感受不出來?我身邊也很多同志啊!」我跟她說自己沒有被壓迫,常常無法看到別人被壓迫;還跟她說很多人是選擇性地出櫃,像是只跟朋友出櫃,面對家人及老闆的時候,則選擇繼續躲在櫃子裡。

彥彥恍然大悟地說:「對對對!他們都只跟朋友說!」接著又問我:「那為什麼要恐同呢?」

在我的觀察中,恐同是一種心理深層的恐懼,在同性戀被汙名化的社會中,人們極力撇清自己與同性戀的關係:「同性戀很好啊,只要不要愛上我就好」、「我尊重同性戀,但是不能發生在我家」、「同性戀是西方的東西」(語出印度聖雄甘地),這一切都是恐同的言語及思維,都在爭取自己與同性戀間空間的最大值。

這樣不友善的社會空間,讓同志想出櫃不敢出櫃,出櫃成功的,很多都是抱著必死/離開家/被解雇的決心。面對這樣痛苦的抉擇,我實在不忍再責怪艾希本:他某個程度只是個受害者。在異性戀架構下的同志,通常都過得很辛苦。

其實,水乾淨,魚就出來了。就看水哪時候乾淨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