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16, 2009

Alice Schwarzer,愛莉絲‧史瓦澤。

我的性別啟蒙是在大學的時候,說不準是哪一件事,但是其中有一大比例是因為我看了一本到現在都很喜歡的書:大性別。這本書的作者是Alice Schwarzer,她的銳利筆鋒劃破了我一些從小大大對於性別的想像(或是「沒想像」)。今天剛好在網路上看到一篇關於她的文字,分享給大家享用~


一名德國女權主義者的意見─Alice Schwarzer
2009/06/14 22:43

最近又看到「性工作者除罪化」、「娼嫖除罰化」的討論。如果行政院真的能夠在預定的議程時間內討論這個議題、內政部真的能在預定的時間內設定專區,讓專區內的娼嫖都不罰,然後就輪到立法院要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的罰娼條款。

算算看,需要花多少的時間?如果法令不能配合的話,性工作者的人權是否能維護呢?畢竟,不罰娼的目的就是要維護他們[以及所有女性]的性命安全與人權。想到這裡,我就不得想到德國最有名的女權人士Alice Schwarzer和她對性工作的一些看法。

Alice Schwarzer是德國最有名的女權人士、也是近代德國女權主義的開拓者。這麼說,一點都不為過!如果對Schwarzer女士的生平和她的觀點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的地方有:1. 維基百科的德、英文介紹;2. Schwarzer的網站:www.aliceschwarzer.de (僅有德文); 3. EMMA雜誌的網站:www.emma.de (僅有德文);4. 她的著作,例如:Alice im Männerland (台北市立圖書館有此書)、商務印書局出版的《大性別》等。5. Alice Schwarzer曾來台灣訪問過,所以有關她的報導應該也不難找到。

Alice Schwarzer出生於1942年一個西德邊境小城。由於她母親未婚,所以從小由外祖父母扶養長大。

1970年到1974年她在巴黎一邊擔任記者、一邊讀書。她曾受教於傅柯,也在此時開始參與了法國的女權運動,並將這股風潮帶進了德國。比較有名的事情是:

1. 1971年,她發起了『女性對抗二一八條款』行動,讓374名女性承認曾竟墮胎過,引發了西德的墮胎討論,也導致了1974年的墮胎合法化。

2. 她提倡男女平權的女性主義:不論在性別、政治、權力和經濟上,女性都能夠自給自足,進而達到平等的基礎。[現在很難想像,在1970年代的德國的已婚女性如果要外出工作的話,還需要丈夫的親筆簽名同意書。在Alice Schwarzer等女權人士的爭取之下,此法律於1976年廢除了。]

3. 1977年,她創辦了《EMMA》月刊,這是一本討論政治、社會等議題的女性主義刊物。月刊名取自於Emanizipation(解放)的前4個字母,所以我不太欣賞將此刊物翻譯為《愛瑪》,最好的翻譯還是《解放》。由她親自擔任總主編和發行人。

在1970年代到21世紀初期,Schwarzer女士忙著她的刊物、擔任電視談話性節目的主持人,另外還出版了10多本著作。她可說是德國[或歐洲]最有名的女權人士,不過也因此她的一些言論也更有爭議性。必較有名的幾件事是:

1. 1987年她發起了『PorNo-Kampagne(反色情片運動)』。她認為色情片物化女性、導致社會發生了很多對女性不利的暴力事件。可惜並未成功。 Schwarzer女士試圖在1998年重起戰局,可惜仍未成功。[孫逸仙也花了11次才成功。反色情片的運動總有成功的一天!]

2. Alice Schwarzer在2002年反對德國政府立法改善性工作者的法律地位、也反對妓院合法化。[從2002年開始,德國的性工作者要交稅;政府不鼓勵他們接受現金,他們所提供的服務還得要繳增值稅!] Schwarzer反對的原因是:性工作(prostitution)是對女性的暴力,所以她希望能夠不罰娼、但是罰嫖。

3. 2004年開始,她反對穆斯林女學生在學校戴頭巾,並且批評伊斯蘭教過於政治性,不將政治和宗教分離;同時女性在伊斯蘭教裡的地位過低。她以為禁止女學生戴頭巾是政、教分離的一種堅持。

不論Alice Schwarzer對不同議題的看法如何,她看事情的角度都是從女性的權利是否受損出發。

所以有件好笑的事情發生在2001年一個談話節目裡,Alice Schwarzer和前任德國小姐、以美色出名的Verona Feldbusch兩人是特別來賓,他們兩人真是針鋒相對,到現在我還覺得那場談話節目真的很精彩。

(此篇文章引用自 CarolC

星期日, 6月 14, 2009

超越。

前幾天跟同事在線上討論一件事,原本計畫等我想好內容後我跟她一起坐下來面對面討論,後來我忽然發現我還有另外一件更急的事應該先做,於是跟她協調明天再討論,最後我用「See you tomorrow!」當我們線上對話的句點,關閉了那個視窗。

See you tomorrow,多麼熟悉卻又遙遠的一句話,我記得小時候晚上跟媽媽道晚安的方式就是:Good night, and see you tomorrow。

媽媽沒有受過很多的正式教育,但是就跟那個年代的許多台灣女人一樣,成家後常常利用空閒時間自我充實,以彌補當初因為需要撐起家庭經濟而被迫中輟的學習與學業。也與很多這樣的女人一樣,媽媽雖不會把「成為她的驕傲」當成放在我身上的壓力,但卻會把「成為我的驕傲」變成她自己最大的壓力,因此她在我的同學前,一定會有「合宜」的表現、「合宜」的打扮與「合宜」的談吐,可能也是因為知道自己的「不足」,她在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就問我要不要去離家很近的補習班上英文課,因為她知道在那個時候,只有英文她無法教我,也是因為她知道,我需要的比See you tomorrow更多。

的確,只花了半年,我就開始不會向媽媽尋求英文的協助,小三,我第一次感受到我「超越」了我的母親。

星期五, 6月 05, 2009

男人有權利養小孩,就跟女人一樣!

接觸性別議題差不多十年了,常常有人會誤解念性別研究或是女性研究的我與同伴,認為我們是女性沙文主義者,只關心女性的權力/權益,男人去死沒關係。

我從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女人應該掙得自己應得的,好好享受自己的權利,就像男人一樣。像男人一樣享受權利並不代表要像男人一樣,沒有一個人應該要像另外一個人一樣,但是兩個人能夠享受權利的權力應該一樣。

下面是一件再不關心就來不及的事:

被綁架到台灣的瑞典女兒
Gustaf

我的兩個女兒, 9歲的Minna和6歲的Nicole,在事前完全沒有任何預兆下,於2008年11月3日和他們的媽媽Jennifer一起失蹤。

我跟Jennifer是在2006離婚的,在離婚後的兩年期間,我和Jennifer輪流帶孩子。

在11月3日那一天,我一如往常的前往Jennifer家接孩子,但房子空無一人,我著急地打電話找Jennifer,卻沒人接電話,追問鄰居也沒知道他們的下落,我到處問、到處找,但卻一點線索也沒有,我報了警,才知道她們已離開瑞典,就這樣我失去了我最重要的寶貝們。

但我並不放棄,我走訪各個Jennifer可能去的國家,到了台灣的時候,我找到Jennifer的父母,他們告訴我他們不知Jennifer跟孩子在哪。

最後找到一位關鍵的代表和臺灣官方聯繫,我才知道到孩子們住在臺灣南部高雄,與Jennifer同住在她父母的家中。

起訴從1月開始,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我在臺灣的代理人和當地法院進行多次交涉,我現在只能經常通過電話和孩子們聯繫,但是我不被允許與孩子見面。

後來法院決定在6月11的法院判決前,我得到可以每兩週的週六和周日與孩子見面三小時,也是我最期待的3小時…
(更多訊息請看http://www.minna-nicole.com/

下週四,高雄法院就會確認判決,
一個本來就有權利(無論是人權上或是法律上)照顧小孩的父親,在台灣法律與台灣人的眼中到底夠不夠格!

請用行動告訴我,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而不是一個海盜國家!

親愛的每一個人,
你也可以做些甚麼,把這件事正確無誤地告訴妳身邊所有的人,
談論這件事,讓身邊的人也關心這件事,
最後,在談論這件事的時候,若有人贊成台灣用這樣的行政暴力搶走別人照顧小孩的權利,
請你挺身而出,
捍衛正義,維護人權價值!

願公義如雨,傾盆而下。

星期四, 6月 04, 2009

《血色童話》:跨種族、跨性別、跨年代的愛情。

好友小勤最近總算分享了她二月看【崖上的波妞】的心得,本來一直想要跟她一起去看,可是世事難料,最後我沒趕上。

雖然沒有票房支持【崖上的波妞】,但是裡面探討的「真愛」卻是我誠心誠意支持的。約莫十五年前,我還是個國中生的時候,就很認真地看待班上的班對們,這樣的認真,在當時反而被他們嗤之以鼻。但我還是堅持相信「愛」的單純、純淨與無所求跟面對愛情時的年齡沒有關係,甚至,年紀越大,反而顧慮越多。

上了大學,看到異性戀主宰社會思惟及其限制,慢慢了解愛情也應該是不分性別的,如果我不應該因為一個人的家產而愛上他,那我怎麼能夠只因為她的性別而不愛她呢?破除異性戀主流價值觀,我的愛情選項更多元也更豐富了!

唸了研究所後,我的愛情觀更加突破。我原本對於跨文化、跨種族或跨語言的愛情非常不看好,總覺得一個不知道為什麼綠豆摔死後會變成綠豆碰的人,怎麼可能跟我牽手走一輩子呢?(就像小勤曾睿智地說過:「在英文裡,我是個沒有幽默感的人。」)但是看到身邊很多外文系的朋友、同學似乎都能幸福地與外國人、外籍人用外語好好地談戀愛生活,我也就跳出了井口,不再當井底之蛙。

最近看了一本小說:《血色童話》。會想看這本書是因為它是吸血鬼的故事,我對於吸血鬼很著迷,就像很多人一樣。[刀鋒戰士]是我的社會學啟蒙電影之一;[吸血鬼:真愛不死]則讓我知道音樂在電影中扮演了多重要角色。吸血鬼透過交換體液得到生命、重回青春更是引起我無限的想像!《血色童話》就是一部討論跨種族、跨性別、跨年代的愛情故事,主角是一個在學校備受欺凌的青少年,他的生活與生命在認識、愛上了一個背景不詳、年齡不詳、甚至性別也不詳的鄰居後起了大大的改變,他變得更勇敢,勇敢為自己爭取、也勇敢為別人承擔。在無法得到大人,甚至是世人,認同的時候,一個法律定義上還沒有「行為能力」的青少年到底能為自己的愛情付出多少,是在讀這本書時很大的感動,更讓電視新聞中理當應該相愛、卻為了錢財仇視對方的家人、朋友顯得格外醜陋。另外,我認為出版社定義這本書為「一本以鬼魅和血腥包裝的純愛小說」真的是定義得很好,因為書中的殺戮場景在在反差出這對伴侶間的純愛,就如用柔美的交響樂包裝殘酷的暴力電影一樣。

最後,看完了這本書,關於愛情,我呼應這本書的最後一句話,年輕、單純的愛情,果然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