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7月 30, 2008

近在眼前,遠在天邊。

這幾天,我認識了將近十年的荷蘭網友因工作需求來到了台北。我們也因此見了面。

十年不算是一段短時間,我跟他兩個人歷經ICQ的年代,我的英國生活,他的小公司慢慢走向跨國大公司;這十年當中,他介紹維基百科給我認識,我則分享Youtube給他;我們從撥接聊到了ADSL,更從文字進展到影像,偶爾他打開那方的網路攝影機,這個最熟悉的陌生人馬上映入我的眼簾。十年了,算一算,我身邊十年還不間斷地每週都會說話的朋友還真沒第二人。(小勤小馬小李,你們之前都在哪兒啊?)

他來台灣之前,我們倆都很期待。之前,我們最接近彼此的一次是在德國Duisburg,在Red Hot Chili Peppers的演唱會上。我們倆都很愛嗆紅辣椒,為了跳蚤跟安東尼(當然還有另外兩位~)我從英國、他從荷蘭驅機、驅車前往,在魯爾工業區裡看了精采的一場演唱會!我們當天沒有見面,也覺得網友可以就是網友,不一定得要見面。

不過,當時的瀟灑卻變成之後的遺憾。從2003的這場演唱會後,我們倆一直在驚訝「為什麼我們當初沒打算見個面」,我們倆住在地球的兩端,見面的機會少之又少,雖然說不一定有見面的必要,但是刻意不見面似乎也有點無聊~

無巧不成書,他的公司因為要跟宏達電開會,所以臨時決定七月底來台灣。

他到台北當天我們就見了面。對我來說衝擊可能沒他大,畢竟我看過幾次他活生生地在電腦螢幕裡面走來走去;但是他從沒看過照片以外的我,從見面當天他的不知所措就可以知道活人版司儀似乎嚇了他一跳。當天的飲茶吃得不算太差,怪怪的,但是不算太差。

接下來兩次的見面除了他之外,他的兩個同事也有一同出席。同事們在的時候話題比較熱絡(我跟同事A的對話似乎根本就是我跟網友間對話的二十倍),但大部分的談話主題都停留在台灣風俗民情人文地理等,基本上也就是「言不及義」的意思。這挺奇怪的,因為他跟我兩個人在msn上天南地北地聊,聊性別、聊信念,可是怎麼一見面,這些東西都不見了,我見到的似乎不是我那認識了十年的荷蘭網友,而是一個陌生外國白人。

看著坐我隔壁的他,心裡不經覺得我跟他的關係真是遠在天邊,近在眼前近在眼前,卻遠在天邊。十年,換來的似乎只有幻覺。

(小勤,我深刻地瞭解到超現實主義的真諦了。)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十年前?小勤我在花蓮遊山玩水阿~

下次見面,記得帶鍵盤。

辛苦啦~年度最佳“最熟悉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