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25, 2008

荷蘭民眾二訪台灣~

因為我的荷蘭網友再次來台開會,剛過去的這個週末,我又一次地擔任了台北伴遊小姐的角色,只不過這次比上次更困難。

上次除了有我荷蘭網友外,還有一個199公分同事及法務同事(也很高,就稱她193吧),因為他們互相為伴,所以我基本上只陪吃了三頓飯,陪走了一段忠孝東路就輕輕鬆鬆完成了我的伴遊工作。但是這次我荷蘭網友自己來開會,就地主之誼,所謂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於是我週末就下海當全職的台北伴遊小姐,兩天都到十一點才回到家。

撇開我的腳因為走太久現在還在痛之外,其實還滿有趣的,因為這次的伴遊,我去了可能有十年沒進去的故宮(也看了好像是第一次的翠玉白菜)、第一次吃了中和鼎鼎大名的世界豆漿大王、第一次去逛關渡自然公園、回味了久違的西門走路回家路線、第一次在台北跟外國人一起看電影(而且還是部客語電影:一八九五),此外,因為上週六剛好接了一個專講,我也第一次像是職業婦女般,帶著家累(也就是我的荷蘭網友)去專講。

尤其這次的伴遊途中,不小心遇到了兩個我生活中的人,讓我覺得特別有趣:朋友卜子,及媽媽的牌友黃阿姨。有趣的原因不是真的有發生了什麼有趣的事,而是整個情境。一天之內,我和我的荷蘭網友在內湖專講場合中遇到黃阿姨,在吃飽喝足從西門走回家的路上遇到卜子,台北這麼大,人這麼多,卻這麼剛好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出現。不知道我的荷蘭網友會不會誤以為他這個台灣網友交友廣泛、到處都有認識的人,或是覺得台北真的是很小?

無論如何,這次我跟他之間的距離感比起上次來說縮小很多,也更找回一直以來認識的那個人,很累,但是很不錯。(很不錯,但是也真的很累。。。請不要太常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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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因為在專講上遇到黃阿姨,
又因為我的專講內容深得黃阿姨很多同事(同學)的心,
黃阿姨說,坐在她附近的人一直在稱讚我,
說我講得很好,聲音很好聽,很聰明等等,
接下來,就像主流大眾刻板印象中的四五十歲婦女一樣,
問起我的荷蘭網友是不是我的男朋友,
(本來是想寫「伴侶」的,不過主流應該沒有這麼同性戀友善。。。)
問起我還沒結婚,有沒有他們介紹的需要。

真的是萬宗歸一、生活無處不性別啊~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下次也請你來在我們地方文化館的研習中作一堂專講吧!

談談公共空間中的性別意識?或者公共服務的性別議題?之類的:D

司儀 提到...

那有甚麼問題~
專講我可是很有經驗的!